网络传黄“站长”被判1年半
发布时间:2006-11-21   浏览次数:717202


被告人周恒丰在法庭上 admin5.com

    11月16日下午,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利用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的案件进行宣判,被告人周恒丰因犯传播淫秽物品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05年9月,周恒丰以160元的年注册价格,注册获得“NNN888.com”国际域名。06年元月,他以“为服务器提供商做网站友情连接”的互利条件,从服务器商黄某某处获得IP地址为218.95.98.141的服务器虚拟空间(该IP地址系江西省乐平电信机房的托管服务器)。周恒丰获得开办网站的权利后,于06年元月,将NNN888.com域名解析至IP地址218.95.98.141。同年2月,周恒丰以“NNN888.com”用户名通过FIP上传方式,将《中国讨论区》LEABBS论坛代码上传至IP服务器,进行运行。

    06年2月至3月,周恒丰为提高NNN888.com在世界网站中的排名,在NNN888.com网站的《中国讨论区》论坛,以“admin” 、“小站长”、“我爱站长论坛”、“kik”、“liaoyou”五个用户名在论坛中发表淫秽图片,并建立《广告帖,病毒帖回收站》版区,便于其他人在该网站张贴淫秽物品,建立认证会员管理版区专门用于张贴淫秽图片。同时,他将“狼行天下”、“中华立领”、“风之舞”、“LLS珊”、“宝卷”、“沉默奇奇”安排为《中国讨论区》论坛版主(网站管理员),让这些版主在该论坛张贴淫秽物品。经公安机关鉴定,周恒丰在《广告帖,病毒帖回收站》中张贴的695张图片、88篇文章均为淫秽物品,这些淫秽物品的点击次数为15万次。

    乐平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恒丰明知是淫秽物品,仍然与其他版主在网站上张贴淫秽图片695张、淫秽文章88篇,造成实际点击次数达15万次,情节严重,并在网站中建立论证会员管理版块和《广告帖、病毒帖回收站》版区,主要内容均为淫秽物品,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故作出以上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周恒丰当庭表示上诉。(作者:程文新 徐俊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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