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化腾:第三者的颠覆型模仿
发布时间:2009-02-03   浏览次数:696140
中国的互联网公司基本都是模仿国外的模式,腾讯也不例外。我不讳言,十年前,腾讯正是靠模仿国外的ICQ起家的。 但是,当我们回首时发现,腾讯当年同行的很多公司已经步入历史,而我们有幸成为中国市值的互联网公司。说实话,这两点都出乎我当初的意料。 同样是从模仿起步,为何命运迥异?答案并不玄妙,很多企业的模仿是照猫画猫,而腾讯则照猫画虎,我称之为颠覆型模仿。 腾讯创业之初危机重重,不模仿一些已经证明成功的业务活不下来。直到,腾讯身上依稀可见数家互联网公司的痕迹,但通过我们的颠覆,只剩下痕迹,连影子都算不上。 很多创业者往往一上来陷入创新的误区,结果死于创新。我认为,模仿并不丢人,但模仿有两个基本的要诀—— 是选择模仿的对象。一定要选择已经证明成功的有前景的“好东西”,同时要牢记模仿只是手段和工具,模仿的目的是创新和颠覆。但我最反对盲目创新,一定要谋定而后发。被模仿者和模仿者是先发和后发的关系,先发总有预想不到的问题,后发可以研究哪些最适合我们发挥。在学习模仿先行者的基础上,我们有所取舍地创新。 第二是把握模仿的时机。在进入一个领域的时机把握上,我们一般选择有第二者出现后,即一家开创者加一家跟进者,这表示这个市场即将启动。此时,我们一定要派几个人跟一下,一旦我们能看清楚,马上大部队跟进去,超第二,拼。尽管这种理念有时会使腾讯贻误更好的战机,却保证了腾讯在战略方向上不会出现大偏差,这对于度过创业期进入发展期的腾讯至关重要,尤其是在变幻莫测的互联网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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