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邳州市房产服务中心网站正式改版上线!
发布时间:2015-04-30   浏览次数:695608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我市房产的违法、违规案件进行查处,对房产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监督。 2、负责房产权属管理;对各类房产进行登记、测绘、发证、验证,办理产权鉴定、变更;核发房屋权属证书;管理市房产档案。 3、商品房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上报房产数据、月报、年报。 4、负责房产市场的管理。一是负责房产的转让、评估、租赁、抵押等的管理;二是负责商品房的预售管理工作;三是负责房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以及中介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 5、负责房产的产业管理;负责市直管公房的经营管理,进行危房改造。 6、负责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的初审和申报工作;会同物价部门共同制定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对物业管理企业进行行业管理,制定管理政策及服务标准;指导、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活动;培训物业管理人员;指导物业管理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创优达标工作。 7、负责房屋管理;承担市房屋鉴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 8、负责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9、负责拟定全市住房制度改革中长期规划、年度方案并组织实施。 10、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负责起草制定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公有住房出售、住房补贴的审批工作。 11、制定全市社会保障住房供应政策并负责建设和组织实施。 12、制定市区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工程)上市交易政策及审核批准工作; 13、负责全市住房统筹基金、维修资金归集、使用、核算、保值的管理工作。 14、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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