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1
a.转移域名至新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不得转移域名至其他持有人(ⅰ)据第4段规定实施的行政程序尚在进行中,或者此程序终结后15个工作日(于注册机构主营业地计算)的期限内;或(ⅱ)有关申请人域名的司法程序或仲裁...
注册机构保留在ICANN许可下在任何时间修订本政策的权利。注册机构应至少于修订后的政策生效前三十(30)日在公布该政策。本政策已由一申诉人援引,且提交至一服务提供者处的,则提交时有效的本政策文本仍适用于申请人,直至争...
互联网源于美国,因此,域名的注册及分配也不例外。1992年,经美国国会要求,NSI公司(NETWORK SOLUTIONS, INC)成立了国际互联网络一级域名管理机构InterNIC,成为统一注册、分配互联网域名资源的机构。但美国一开...
中国的互联网建设虽不如美国早,发展较快,导致管理相对滞后。当域名抢注在中国也引起争议之时,我国1997年5月30日发布了《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和《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实施细则》,该域名注册管理办法明确规...
[1997年5月30日]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章总则条为了保证和促进我国互联网络的健康发展,加强我国互联网络域名系统的管理,制定本办法。在中国境内注册域名,应当依照本办法办理。第二条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
[1997年6月15日]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实施细则章总则条为了施行对中国互联网络三级域名的注册及运行,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域名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依法...
[02年8月1日]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24号《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已经02年3月14日第9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02年9月30日起施行。部长吴基传二○○二年八月一日章总则条为了促进中国互联网络的发展,保障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系统、可靠地运行,规范中国互联网络...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02年9月25日] 条为了解决互联网络域名争议,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因互联网络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而引发的争议...